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隶属于长春市民政局,是政府兴办的一所儿童福利机构,始建于
2007年8月,2008年6月1日正式揭牌。主要为本市城区孤、弃、残儿童提供养护、医疗、
康复、教育、家庭寄养、国内收养、涉外送养等服务,同时,负责儿童福利社会捐助接
收工作等。目前集中养育孤残儿童206名。长春市儿童福利院工作宗旨是:“一切为了孩
子,为了孩子的一切”,致力于建立完善的标准化服务体系,施行标准化管理,全面提升
养护、医疗、教育、康复工作水平,全方位关注儿童的情感满足、社会认知、心理卫生
等各项需求,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服务理念。引进先进的抚育、教育理念,以专业的养
护服务、医疗服务、康复服务、特教服务和社工服务,为儿童的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保障。
同时依法开展国内收养、涉外送养业务,建院以来帮助187名儿童重享家庭的温暖。
2014年儿童福利院标准化建设被国家民政部纳入“试点单位”,2017年确定为全国标准化
“示范单位”。建院近十年来,儿童福利院获得多项荣誉,先后被评为 “全国涉外送养工作
先进福利机构”、长春市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、市政法系统“人民满意标兵单位”;
副院长赵亚琴是省“巾帼建功”标兵、省三八红旗手、长春市“五一劳动奖章”获得者、政法
系统“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楷模”、“长春市第六批特殊贡献专家”、“长春好人标兵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