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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儿童福利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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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邱家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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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隶属于长春市民政局,是政府兴办的一所儿童福利机构。长春市儿童福利院始建于2007年8月,是长春市2007年94项重点民生工程之一。占地面积24500平方米,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,设置床位数300张。室内分为养护区、医疗区、康复区、教育区、生活保障区和办公区六大功能区;室外设500余平方米的儿童游乐园,区域设施完备,设计人性化,符合儿童特点。2008年6月1日,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正式揭牌。主要为本市城区孤、弃、残儿童提供养护、医疗、康复、教育、家庭寄养、国内收养、涉外送养等服务,同时,负责儿童福利社会捐助接收等工作。目前集中养育孤残儿童210名。
长春市儿童福利院的宗旨是:“一切为了孩子,为了孩子的一切”。以专业的养护服务、医疗服务、康复服务、特教服务和社工服务,为儿童的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保障。在儿童生活照料方面,按不同年龄组,给予相应的照护;在医疗保健方面,院内设立了观察室、诊室、化验室、电诊室、小病房等,对一些常见病儿童开展及时而有效的治疗,对大病或特殊疾病儿童送往专业医院诊治;2009年,长春市儿童福利院被民政部确定为“吉林省脑瘫儿童术后康复训练基地”, 除开展脑瘫儿童康复、自闭症儿童康复等训练业务外,目前还可为社会残疾儿童家长提供社区指导、培训等服务;在儿童教育方面,开展了儿童早期教育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,基本实现了教育全覆盖,同时,针对大龄孤儿开展了职业教育,促进其融入社会;在儿童回归家庭方面,依据相关法律,开展了国内收养、涉外送养业务,对一时不能被社会家庭收养的孤、弃、残儿童,本着“政府出资、社会支持、家庭寄养、统一监护”的原则,设置了双阳区寄养中心,积极开展孤、弃、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。
在长春市儿童福利院,生命至尊、健康至上,与爱同行、共享蓝天的文化理念已深深植根于所有员工的头脑,并成为步调一致的行动。秉持“一切为了孩子”的办院宗旨和“儿童利益最大化”的工作原则,长春市儿童福利院致力于建立完善的标准化服务体系,全面施行标准化管理,全面提高养护、医疗、教育、康复工作水平,全面关注儿童的情感满足、社会认知、心理卫生等方面的需求,体现人性化的互动作用;与外界开展积极地交流与合作,促进抚育、教育体系与国际接轨,不断提高孤残儿童养育质量。
面对未来,长春市儿童福利院全体干部职工将立足本院,科学谋划,扎实工作,为孤弃残儿童的健康成长作出应有的贡献!